欢迎来到趣书吧

趣书吧 > 科幻穿越 > 是谁偷了我的脑子? > 第217章 不要和有路怒症的人开车,不然就是比谁命大

底色 字色 字号

第217章 不要和有路怒症的人开车,不然就是比谁命大(1/3)

    周墨突然间的加速,让两边的车都没有反应过来。

    而前方那辆车已经在为转弯做准备了,正巧这个时候微微的打了一点方向,但是因为周墨这一脚加速直接顶在了他的后保险杠上,让原本侧倾的车身在周墨的加速撞击下直接开始失控!

    轮胎发出了让人牙酸的打滑声,再加上前方驾驶员胡乱地打着方向让整个车身左摇右摆直接来了一招回头望月。

    左右两边夹着周墨的那两辆车,见到前方的车开始失控,立刻减速。

    可是周墨却趁着这个机会不仅不减速,反而一脚油门从旋转的车身中找到了,那不到一秒的机会窜了过去!

    可前方就是转弯的路口,周墨怎么还能加速?

    而且最关键的是周墨因为那一下撞击车身也有些摇摆啊!

    因为加速导致周墨车身摇摆的幅度越来越大,但是好巧不巧却正好,因为这摇摆的车身竟然直接帮周墨完成了一次漂移。

    这条原本致命的弯道反而成为了周墨炫技的舞台。

    这一幕看的败家子小队的4人都张大了嘴巴,这真的是人能够做出来的操作?

    但你要说是巧合,世上哪有这么巧的事情。

    宋毅擦了擦嘴角的口水:“周墨这家伙开车这么暴躁的吗?这种路口他也敢撞啊?”

    陈家栋的嘴角扯了扯:“你们说这是暴躁?你是在开玩笑吗?,这对于他来说,已经算是基本操作了。”

    周墨这边甩尾漂移,加速出弯,一气呵成。

    在无人机的视角中,与其他的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转弯中,周墨的车丝毫没有停顿,甚至你明显能够感觉到周墨在收油,但因为他没有刹车的缘故,反而车速显得无比快。

    望着这一幕,赵德水叹了口气:“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就光是走线就够我学一辈子的了。”

    宋毅的脸颊有些泛红,舔了舔嘴唇:“太帅了,果然男人就是得漂移。只可惜开车的人是周墨,如果是我的那位小南梁……”

    韩娇一拳捶在宋毅的肚子上,制止了话题往不可预料的方向拐过去。

    陈家栋微微摇头:“你们还是不太了解周墨,按照我之前的经历来说,他这已经做得相当保守了。”

    正拿湿巾擦着拳头的韩娇瞪大了眼睛:“你说的是人话吗?这叫做保守?”

    陈家栋耸了耸肩:“你们难道没发现周墨根本没刹车吗?”

    “为了保证接下来刹车盘的耐用性,这家伙只是用漂移过弯而已,而且为了保证轮胎的状态,他漂移漂的相当保守。”

    确实。

    就像陈家栋说的那样,周墨已经开得很保守了。

    因为山道比较狭窄,周墨不想在这里与其他人发生对抗。所以在尽可能地回避着其他车辆,还得保证车速的状态。

    前方是一个u型弯,周墨还没入弯,就感觉到前方传来了阵阵的恶意。

    在弯道口的位置有一辆黄色的肌肉跑车正牢牢的堵着周墨入弯的角度,无论是内圈还是外圈,都相当极限。

    最关键的是前方还有好几辆车,如果周墨没办法在这里超车的话,就一定会被这些车拖慢速度,从而一次又一次的踩下刹车,而拖慢了速度。

    那黄色跑车里的人望着后视镜露出了一抹冷笑:“你也就到此为止了,敢超车就给我滚下山吧。”

    可是他的笑容却渐渐收敛了起来,因为他发现此时周墨的时速已经将近80公里每小时,可却没有任何踩刹车的意思!

    这家伙是疯了吗?这速度如果再不打方向的话,一定会冲下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目录下一页推荐本书加入书签
  新书推荐:东京1994,从研修医开始 从文盲开始的顶流时代 文豪1979:人民文学家 1960:我叔叔是FBI局长 文豪1983:我在文化馆工作 缔造美利坚:我竞选经理是罗斯福 起飞年代 拍戏,获得超能力 从入职企鹅视频开始

设置

字体样式
字体大小